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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来信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为例外。对以下来信,将不予受理:

  1. 1.无实质性内容,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
  2. 2.具有商业广告性质或要求提供赞助的;
  3. 3.纯属个人问题,与政府职责无关的;
  4. 4.不属政府管理权限范围的;
  5. 5.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
  6. 6.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7. 7.匿名或其他可以不予受理的。

对来信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加以保护,来信是否在网站发布,我们将根据您许可状态及来信内容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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