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1702执3941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1702执39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梁灵杰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路中段裕丰园1层105,2层205的一套房产(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109063号),协助过户给李中华,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梁灵杰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路中段裕丰园1层105,2层205的房产(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109063号),公告的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李中华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