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动态->工作动态 ->正文
自然资源部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
发布时间: 2020-07-30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84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函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规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推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实现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跑”。

  《指南》要求,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立足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力争用1年~2年的时间,构建形成上下联动、属地优先、部门协同、省级统筹、国家支持,基于信息共享集成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

  《指南》明确,“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互联网端的服务延伸,主要包括建设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完善扩展信息共享集成3项任务。要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PC端、手机APP等多种形式,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线申请的统一入口;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的服务对接,实现网上申请与登记业务办理的实时交互;依托一体化平台和自然资源业务网,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专线网络,分类推进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申请、受理、审核等业务办理时自动获取、实时调用共享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指南》提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覆盖全国,以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为服务门户。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由国家、省、市县三级关联组成,各层级之间通过服务对接实现业务联动。通过各级联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不动产登记便捷化网上服务。各地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业务环节和相关数据向外网迁移工作,并符合三级等保要求。同时,遵循有关规定,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便捷的服务为原则,形成网上办事的主要环节,通过流程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应用模式。

顶部 打印 关闭 【字体:

网站地图 | 组织机构 | 办事指南 | 联系方式

主办: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传 真:0396-2613000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43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2411743

豫ICP备19040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