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牌制作悬挂告知
1、 公示牌制作规格,长3米、宽1.5米,长方形喷绘图版一块,需图面清晰,版面平整。
2、 公示牌悬挂地点:建设用地项目现场。
3、 公示牌制作悬挂并标注当天日期,现场拍照(近景、远景各一张)后及时通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照片连同电子版一并交给行政审批服务科存档,否则,视为未公示,项目许可暂停办理。
(注:为保证现场与网站公示时间一致,请于悬挂当天且工作日四点前告知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2810166、2810167
邮箱:spk708@163.com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