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生: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确认“李金生驻市集建(宅99)字第735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其土地来源不清,违反办证程序,土地使用证与其地籍档案不一致”,并“决定撤销李金生驻市集建(宅99)字第735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中心决定注销该项土地使用权登记,请你在接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交陈述申辩和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送达地址:泰山路广泰大厦1109房间
联系电话:2393307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