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14 15:5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潘慧丽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822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恢28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恢2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潘慧丽名下位于雪松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侧惠邦联盟新城11号楼东2单元第6层604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8225号】协助过户给李欢。现李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潘慧丽名下位于雪松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侧惠邦联盟新城11号楼东2单元第6层604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822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