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马自强豫(2016)驻马店不动产权第000025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01 20:40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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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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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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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016)驻马店不动产权第0000252号 |
马自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驻马店市雪松大道中段北侧中央城邦住宅小区6号楼东2单元605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38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38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马自强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雪松大道中段北侧中央城邦住宅小区6号楼东2单元605号房屋协助过户给黄凌。现黄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