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近日,我局印发了《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土地供应是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重要体现,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供应的过程中还存在土地供应管理理念未转变到位、土地供需失衡现象依然存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仍有提高空间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净地”的含义理解和把握不一致。二是对工业用地“标准地”的控制性指标把关不严。三是各类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较多。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我市土地资源有效配置,不利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个部分、26条。
(一)夯实土地供应基础性工作。明确对土地供应前开展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土壤污染调查等事项的要求,严格落实“净地”供应。
(二)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措施。进一步扩大弹性出让范围,坚持连片开发、宗地组合供应、产业链供地、土地混合利用、资产整体配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多元化保障用地需求。
(三)把控土地供应重要环节。明确配建类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核算方法,合理确定不同供地方式价格标底计算方法,严格土地供应方案的审核,严禁违规设置竞买条件。落实“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压缩土地供应时限,加强出让合同管理。根据目前土地市场形势状况,从需求端发力,实现精准高效投放土地。
(四)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管理和利用,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及时交付土地,规范土地价款缴纳。简化供地批复,提升供应效率;加强费源信息传递,强化土地市场监管,提高自然资源要素配置与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征求意见情况
经过对现行土地供应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分析,结合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土地市场发展现状,并征求了相关科室、事务中心、调查监测中心和四个分局的意见,形成了《通知》的草稿。
四、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是关于全面落实考古前置制度。鼓励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重点发展区域内开展滚动式考古调查和勘探,提高考古效率。结合地方需求,对地上已有建筑物的存量建设用地,经与文物部门确认,可不再进行考古。
(二)是关于提前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调查”,《通知》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前置到详细规划新编或调整阶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有效防范土地安全利用风险。
(三)是关于创新土地供应方式。为满足产业、居住、休闲娱乐等多元化生产生活需求,允许地方通过宗地组合供应,实现融合开发利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等要求,提出鼓励开展产业链供地和自然资源资产整体配置,用于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并为下步出台细化举措提供依据。
(四)是关于压缩办理时限。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招拍挂活动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通知》进一步压缩时限,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个工作日内发布出让结果公告。此外,首次将出让土地交付时间限定在签订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提高供地效率的同时倒逼实行“净地”供应。
解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电话:0396-2613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