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rzyhghj.zhumadian.gov.cn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废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4 16:2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5-09-24 16:2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分享到:

废止公告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清河大道等两宗土地使用权的批复》(驻政土〔202465号),我局于2024712日无偿收回两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下列两宗地块土地使用权。

1.清河大道(驿城大道-前进大道)位于兴业大道(原驿城大道)与前进大道之间,面积31.13亩,电子监管号为4117002018A00809

2.建设大道(白桥路-盛业路)位于白桥路与盛业路之间,面积54.93亩,电子监管号为4117002018A00786






20259月24日

责任编辑: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