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率先完成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
2025-09-10 09:00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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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率先完成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
近日,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制定《驻马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并于省内率先完成备案,标志着我市在落实省级民生政策中取得突破性进展。《补偿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标准测算工作由驻马店市自然资源调查中心和驻马店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综合运用社会经济指标更新法、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等多种评估方法。标准发布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意见建议,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采纳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各方对《补偿标准》认可度较高。
《补偿标准》以省政府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原有补偿标准进行完善和提高,新增三级分类29个,整体上调幅度约7%。此举是我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民生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确保土地征收过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