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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赵峰2002新编字002710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20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81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1702104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1702104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赵峰位于驻马店市正阳路北段驻马店1519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东2单元302的一套房产(房产证号:2002新编字002710),协助过户给李鹤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赵峰位于驻马店市正阳路北段驻马店1519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东2单元302的一套房产(房产证号:2002新编字002710),公告的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李鹤霞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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