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公开->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公告 ->正文
关于将王丽、陈洪润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05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3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46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7)豫1702163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7)豫1702163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丽、陈洪润位于交通路西段北侧市人民银行家属院5号楼东1单元702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052)协助过户给王蕾,。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王丽、陈洪润位于交通路西段北侧市人民银行家属院5号楼东1单元702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052)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375596


 

 2021422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字体:

网站地图 | 组织机构 | 办事指南 | 联系方式

主办: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传 真:0396-2613000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43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2411743

豫ICP备19040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