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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宋遵义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27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1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10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80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80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宋遵义位于富强路268号锦绣公馆3楼独单元6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271)协助过户给任静。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宋遵义位于富强路268号锦绣公馆3楼独单元6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271)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2021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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