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80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80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宋遵义位于富强路268号锦绣公馆3号楼独单元6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271号)协助过户给任静。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宋遵义位于富强路268号锦绣公馆3号楼独单元6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2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