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乡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驻政土公〔2021〕第 216 号
为保障驻马店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一)地块一
范围:古城街道办事处李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权属:古城街道办事处李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地块二
范围:古城街道办事处朱楼寨社区居民委员会、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权属:古城街道办事处朱楼寨社区居民委员会、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地块三
范围:金桥办事处王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权属:金桥办事处王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 地块四
范围: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权属: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工矿仓储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古城街道办事处、金桥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后,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相关处室和古城街道办事处、金桥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 12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