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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必东办理不动产权(房产)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15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99


因原购房人冯秀莲去世,生前购买驻马店军分区离职干部休养所位于骏马路139A110210门号住房一套,儿子许必东2022815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此套房屋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产权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电话:0396-2619889

   特此公告。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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