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必东办理不动产权(房产)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15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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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购房人冯秀莲去世,生前购买驻马店军分区离职干部休养所位于骏马路139号A楼110、210门号住房一套,儿子许必东于2022年8月15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此套房屋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产权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电话:0396-2619889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