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新月办理不动产权(房产)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09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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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新月于2023年3月9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继承其配偶陈占海生前位于翠园街(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300902号、驻房权证字第201300903号)房屋的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电话:0396—2619889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