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市本级自然资源确权、权籍调查、争议调处及涉法涉诉有关的通知》(驻自然资〔2022〕17号),现将原驻马店市园艺场土地权属情况公示如下:
原驻马店市园艺场土地位于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北至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村杨楼南组;南至雪松大道;西至豫南监狱;东至驻马店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土地面积25993.36平方米(38.99亩)。根据1976年12月23日驻马店镇园艺场革命委员会与原刘阁公社刘阁大队革命委员会、周楼大队革命委员会达成的征用土地合同,该宗土地由原驻马店镇园艺场征用,土地性质为国有农用地。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把驿城区园艺场划归市建委管理的通知》(驻政文〔2002〕49号)、《驻马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园艺场隶属市园林处管理的通知》(驻建办〔2003〕7号)、《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市园林管理处更名为园林管理局的批复》(驻编〔2010〕89号)、《中共驻马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处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驻编〔2019〕23号)等文件,原驻马店镇园艺场现更名为驻马店市园艺场,隶属于市园林绿化中心。
驻马店市园林绿化中心出具的《关于将原市园艺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确权至市园林绿化中心的申请》提出,驻马店市园艺场已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人员、债权、债务和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等资产,全部移交至市园林绿化中心,申请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确权至市园林绿化中心。驻马店市园艺场出具情况说明,同意将该宗土地使用权确权至市园林绿化中心。
综上,我局拟上报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宗土地使用权确权至市园林绿化中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5日。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向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程序上报市局,予以确权。申请地址: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置地国际广场一号楼13楼1311室);联系电话:0396-2887582。
特此公示。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