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4执87-1号执行裁定书和正阳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4执8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红军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与乐山路交汇处东南角新百汇大厦B座单元1507【不动产权证书号:驻房权证字第201612499号】的房产的所有权协助过户给正阳金鹏建材销售中心。现正阳金鹏建材销售中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红军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与乐山路交汇处东南角新百汇大厦B座单元1507【不动产权证书号:驻房权证字第201612499号】的房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