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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将韩卫菊08645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31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51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235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23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韩卫菊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淮河大道建业绿色家园52号楼东3单元第1106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086455号)协助过户给温楠楠。现温楠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韩卫菊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淮河大道建业绿色家园52号楼东3单元第1106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08645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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