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52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529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苏运根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中段西侧张楼张勇等联建楼第2层2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6601】一套协助过户给苏俊杰。现苏俊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苏运根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中段西侧张楼张勇等联建楼第2层2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6601】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