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王培蕾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20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175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1757号之三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培蕾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大道北段东侧鹏宇天下城2号楼东2单元第25至26层25-2607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203号】一套协助过户给禹军。现禹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王培蕾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大道北段东侧鹏宇天下城2号楼东2单元第25至26层25-2607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2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