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苗娇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584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7执恢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7执恢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苗娇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国际金融贸易中心5号楼第2层20210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584号】协助过户给施艳飞。现施艳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苗娇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国际金融贸易中心5号楼第2层20210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58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