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吴月勤068899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5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5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吴月勤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南海路南段烟厂家属院北区3号楼东2单元第4层405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68899号)一套协助过户给赵民强。现赵民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吴月勤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南海路南段烟厂家属院北区3号楼东2单元第4层405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6889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