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戴先峰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50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76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7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戴先峰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靖宇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西北角西班牙小镇3号楼东3单元第7层706、复式上层06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505】一套协助过户给高志敏。现高志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戴先峰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靖宇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西北角西班牙小镇3号楼东3单元第7层706、复式上层06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505】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