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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驻马店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 (现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4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77


关于收回驻马店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

(现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管理

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驻政文〔2024〕6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法收回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现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北泉路与汝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6689.7平方米(折合25.04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425号的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由市人民政府收回,请相关权益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逾期将直接注销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96-2915007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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