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李培龙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66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5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5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培龙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前进大道与东平路交叉口西南角中亿.宝第住宅小区9号楼独单元第4层40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665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李趁。现李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培龙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前进大道与东平路交叉口西南角中亿.宝第住宅小区9号楼独单元第4层40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66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