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赵云飞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63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211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21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赵云飞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团结路与盘古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建业.十八城住宅小区2号楼东1单元第26层26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633号】一套协助过户给刘贺鹏。现刘贺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赵云飞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团结路与盘古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建业.十八城住宅小区2号楼东1单元第26层26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63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