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戴先峰20141132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76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760号之四补正裁定书及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76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戴先峰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铜山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南角天都星城南区C-3号楼第1层1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1322号)一套协助过户给陈宏建。现陈宏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戴先峰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铜山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南角天都星城南区C-3号楼第1层1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132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