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落实。
2.组织编制实施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3.组织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4.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5.指导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6. 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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