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枝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继承(转移)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3
作者: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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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翠枝于2021年4月22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继承其配偶郭五生前位于雪松路市塑料厂楼一单元一层东门(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020511号)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产权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375596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