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将苏甸友20110481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540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540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苏甸友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粮食局家属院楼东1单元第1-2层01-02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4811号)协助过户给驻马店市驿城区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驻马店市驿城区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苏甸友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粮食局家属院楼东1单元第1-2层01-02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48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