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张黎明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3069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8执恢16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8执恢1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黎明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交通路西段南侧王楼刘庄第1层101、第2层201及第2层楼梯01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30695】协助过户给刘骐源。现刘骐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张黎明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交通路西段南侧王楼刘庄第1层101、第2层201及第2层楼梯01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30695】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