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按照“三级十同”标准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流程原则,逐项对审批服务事项的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表单内容进行规范工作。
2.负责依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权力事项的文件,并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全面清理本单位权力事项工作。
3.负责对本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规范申报材料,建立容缺服务机制,建立依申请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等工作。
4.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审批工作。
5.负责窗口建设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一书两证”的审核审批。
7.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参与联合验收。
8.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