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2.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
3.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各类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汇交、共享和更新。
4.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政策,指导监督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5.指导市、县登记机构和队伍建设。
6.负责局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