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2.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市政府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目录和考核办法。
3.负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具体管理工作。
4.负责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及具体管理工作。
5.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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